中远海科: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2026-024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波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6 月22 日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2 日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738 号22 号楼1
层多功能厅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216 人,代表股份 189,054,4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866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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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38 人,代表股份183,056,0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2525%。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78 人,代表股份5,998,44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1.6139%。
3.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 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最终大会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8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3275%;反对574,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41%;弃权696,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84%。本议案审议通过,丁兆军 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5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866%;反对574,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7%;弃权696,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08%。
2.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87,868,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3728%;反对1,076,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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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96%;弃权10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6%。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35,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589%;反对1,076,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210%;弃权10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考核评价和薪酬事项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3 项子议案:
3.0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董事 考核评价和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566,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3541%;反对1,094,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99%;弃权12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0%。本子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02,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590%;反对1,094,7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73%;弃权12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37%。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王新波先生、林 亦雯女士回避了表决。
3.0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844,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3602%;反对1,086,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49%;弃权122,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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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9%。本子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1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060%;反对1,086,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698%;弃权122,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42%。
3.0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职工董事考核评价和薪酬事项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84,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3701%;反对1,050,4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59%;弃权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0%。本子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31,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919%;反对1,050,4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282%;弃权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98%。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王成钢先生回避
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磊、柳伟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
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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