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