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左勤女士、汪虎山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