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监事会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次拟注销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期满时,有109名激励对象在行权期限内未行权,公司需注销上述10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1.40万份;(2)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已离职或即将离职,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10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3)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已离职或即将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