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和而泰(002402)公司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刘建伟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刘建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持有公司股份148,475,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932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人刘建伟先生享有提案权。

(3)提议时间:2024年2月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三、提议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期限: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公司董事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建伟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且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刘建伟先生及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刘建伟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