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刘建伟 | 是 | 16,300,000 | 10.9783 | 1.7495 | 2022年11月18日 | 2024年4月25日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刘建伟 | 是 | 1,000,000 | 0.6735 | 0.1073 | 2024年1月30日 | ||
刘建伟 | 是 | 1,000,000 | 0.6735 | 0.1073 | 2024年1月31日 | ||
刘建伟 | 是 | 1,000,000 | 0.6735 | 0.1073 | 2024年2月2日 | ||
刘建伟 | 是 | 1,500,000 | 1.0103 | 0.1610 | 2024年2月5日 | ||
合计 | 20,800,000 | 14.0091 | 2.2324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业务办理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业务办理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刘建伟 | 148,475,000 | 15.9356 | 123,159,700 | 102,359,700 | 68.9407 | 10.9861 | 76,975,950 | 75.2014 | 34,380,300 | 74.5529 |
合计 | 148,475,000 | 15.9356 | 123,159,700 | 102,359,700 | 68.9407 | 10.9861 | 76,975,950 | 75.2014 | 34,380,300 | 74.5529 |
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11,356,250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06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616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853%,对应融资余额17,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442.9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3.39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151%,对应融资余额37,000万元。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