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19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而泰”)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近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向杭州银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按照1:1.1的比例提供最高4,4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 已审批额度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浙江和而泰 | 100% | 92.96% | 5,200 | 0 | 4,400 | 0.97% | 800 | 否 |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浙江和而泰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浙江和而泰的担保余额为4400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为8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围垦街850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5,066.50 | 63,875.36 |
负债总额 | 69,781.50 | 59,291.63 |
净资产 | 5,285.00 | 4,583.72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51,429.22 | 14,266.76 |
利润总额 | 215.40 | -701.28 |
净利润 | 340.37 | -701.28 |
经核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担保期限
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4、担保债权确定期间:2024-06-06至2025-04-16
5、最高担保余额:人民币肆仟肆佰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300万美元和7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4,900万元人民币和256.23万美元,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0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