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将原回购方案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5,948,400股股份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31,490,685元减至925,542,28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31,490,685股减至925,542,285股。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8月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4、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