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生活电器”)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爱仕达生活电器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根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仕达生活电器在农业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8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8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和2024年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与农业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仕达生活电器在农业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借款人: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主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农业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与爱仕达生活电器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采取最高额担保方式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58,8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5,087.4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