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嘉欣丝绸(002404)公司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的审议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及茧丝绸供应链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有效期自本事项获得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 担保的进展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JXB2023人保485),约定公司自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为银茂进出口在中国银行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 2023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年营业(保)字0026号),约定公司自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为银茂进出口与工商银

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赁合同等主合同享受的债权,承担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为3,000万元,在公司已审批的额度范围内。银茂进出口在上述额度内开展业务,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实际借款和担保金额以相关借款凭证或业务凭证为准,无需另行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债务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2,000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直接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工商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债务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

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赁合同等。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借款期限届满、需支付相关款项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2,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6 %;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