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8  嘉欣丝绸(002404)公司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的审议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及茧丝绸供应链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有效期自本事项获得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 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3年11月7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签订两份《仓单保购协议》(合同编号分别为:2023110500000101号和2023110500000102号),公司为茧丝绸行业供应链企业嘉兴市润锋茧丝有限公司和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2.保购人: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购方”)

3.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 嘉兴市润锋茧丝有限公司/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

5.担保最高额:融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3,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购安排:嘉兴银行在实现质权时,有权处置质物,也有权要求保购人履行保购义务。嘉兴银行根据《仓单质押监管协议》的规定处置仓单项下货物时,有权(但无义务)要求保购方以质押仓单所担保的未清偿融资本息费予以购买。保购方应在接到嘉兴银行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购买价款全额支付至嘉兴银行指定的账户。保购方完全适当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之后,有权随时要求嘉兴银行出具提货通知、解除质押;保购范围为保购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务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嘉兴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8.保证约定:保证人自愿为保购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购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依约履行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购买、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购买价款等义务。

9.保证范围:保购人应支付的保购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10.保证期间:自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8,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6%;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