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选举由董事姜晓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5,639,0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3.886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7,698,1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8.430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7,940,88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5.455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0,360,3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5.5589%。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726,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915%;反对4,699,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431%;弃权2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448,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2319%;反对4,699,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049%;弃权2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32%。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议案2.00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726,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915%;反对4,699,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431%;弃权2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448,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2319%;反对4,699,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049%;弃权2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32%。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3.00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427,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7067%;反对3,929,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067%;弃权2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149,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7695%;反对3,929,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0144%;弃权2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62%。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4.0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727,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918%;反对3,929,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067%;弃权9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449,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2325%;反对3,929,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0144%;弃权9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53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882,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392%;反对4,661,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316%;弃权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60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3509%;反对4,661,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762%;弃权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3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6.0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572,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442%;反对4,784,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693%;弃权2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294,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136%;反对
4,784,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702%;弃权2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62%。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议案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026,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905%;反对3,536,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861%;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747,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284%;反对3,536,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132%;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8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639,05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3783%;反对4,645,22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634%;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639,05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3783%;反对4,645,22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5634%;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84%。
关联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9.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928,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604%;反对3,707,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1385%;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49,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1533%;反对3,707,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44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7%。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331,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6771%;反对4,231,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996%;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52,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6953%;反对4,231,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2463%;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8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1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878,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380%;反对3,947,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124%;弃权8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4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99,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3480%;反对
3,947,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0285%;弃权8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5%。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