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3、同意提名张鹏先生、刘伯年先生、郝春深先生、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克强先生、王小川先生、王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克强 王小川
王 啸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