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周晓东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周晓东
本人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6 | 3 | 3 | 0 |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股东大会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人亲自参加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年8月23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与《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2022年半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任何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2、关于《公司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劵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22年10月27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2022年12月12日,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此次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此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发展战略,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构建完善的自主可控的产业链条,降本提质增效,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
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对河南三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对河南三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和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构建完善的自主可控的产业链条,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活动的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重大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再融资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现场沟通;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的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相关舆情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核查上市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内容,并主动关注有关上市公
司的报道及信息,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
(二)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专门委员会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领导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详细审核对外投资项目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薪酬体系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范围、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工作表现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并制订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zhouxiaodong626@163.com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履行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并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晓东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