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3]004024号 |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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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4024号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传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远东传动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远东传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远东传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3]00402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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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远东传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远东传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远东传动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远东传动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黄志刚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周永生 |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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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9,37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截止2019 年9 月2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37,000张,募集资金总额893,700,000.00 元; 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171,2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81,528,750.00 元,已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 年9 月27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其中,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801,528,750.00元,存入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劳动路支行8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49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8,038,750.00 元。
截止2019年9 月2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9]000394 号《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8,423,113.2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9,938,463.08元;于2019年9月 2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7,962,357.2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522,292.92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2,581,542.95元,其中:银行存款122,581,542.95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本公司第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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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营业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劳动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存放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2019年10月8日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营业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劳动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5%之间确定),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2019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营业部 | 955103176666666 | 801,528,750.00 | 122,581,542.95 | 活期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劳动路支行 | 411002010150023701 | 8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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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合 计 | 881,528,750.00 | 122,581,542.95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881,528,750.00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878,038,750.00元相差3,490,000.00元,原因是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费用3,490,000.00元。
2、2022年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000.00元购买了5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000.00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银行 | 产品名称 | 申购日期 | 到期日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中国银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021.11.3 | 2022.5.6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中国银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021.11.3 | 2022.10.26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中国银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021.11.5 | 2022.10.26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中国银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022.11.4 | 2023.5.10 | 147,000,000.00 | 147,000,000.00 | ||
中国银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022.11.4 | 2023.5.11 | 153,000,000.00 | 153,000,000.00 | ||
民生银行 |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 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 | 2022.5.19 | 2022.8.19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民生银行 | 聚赢利率-挂钩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 | 2022.8.25 | 2022.10.25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民生银行 | 聚赢汇率-挂钩英镑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 | 2022.11.3 | 2023.2.3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合 计 | 5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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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93,7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522,292.9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8,423,113.2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 否 | 813,700,000.00 | 813,700,000.00 | 20,522,292.92 | 238,233,176.32 | 29.28 | 2025-2-28 | 不适用 | 否 | 注1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80,189,936.88 | 100.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893,700,000.00 | 893,700,000.00 | 20,522,292.92 | 318,423,113.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在募投项目规划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行业竞争环境、客户体量、市场供需等因素的随机变化实施分步投入,避免公司在未来市场开发不力情况下,造成新增产能无法充分利用,部分生产设备闲置情形。“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的投资进度主要根据公司高端驱动轴市场业务规模以及销售收入增长预期而定。 2022年,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行业周期性调整,消费者购车需求释放受阻,终端市场表现疲软,供给端节奏放缓,为汽车市场稳定运行带来较大压力。目前国内乘用车零部件市场竞争仍旧激烈,公司新产品等速驱动轴在进入主机厂的供应链体系过程中,需要很长时间的认证周期,从新品研发、样品检测、产品路试到大批量供货,整个流程一般需要数年的时间。另外,公司是乘用车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新晋者,与国际知名驱动轴生产企业相比,尽管拥有先进高端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但在品牌知名度、产品结构的完备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进度。 受上述事项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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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核字[2019]006139 号《鉴证报告》鉴证,截至2019年9月2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79,938,463.08元投入年产200 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2019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以募投资金79,938,463.08元置换截至2019年9月27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938,463.08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专户储存,详见专项报告。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对募投项目“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2月28日,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