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与《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2023年半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任何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劵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合法合规,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庆文
周晓东
陈红岩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