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送达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变更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因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熊亚菊女士不再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拟变更李海成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海成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先生,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李海成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