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1  齐翔腾达(002408)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6个月。

独立董事:王 鸣 刘海波 王咏梅

2023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