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及冻结的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和冻结的公告
重要提示: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累计质押的股份数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86.81%,累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77.82%,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齐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再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齐翔集团正在积极化解股份高比例质押和冻结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齐翔集团的通知,获悉齐翔集团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司法标记和冻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司法标记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标记起始日 | 司法标记解除日 | 司法标记质权人 |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133,009,475 | 86.81% | 39.85% | 2022年3月11日 | 2023年6月20日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解除日 | 冻结执行人 |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434,375,981 | 109.90% | 50.46% | 2022年4月15日/2022年6月1日 | 2023年6月20日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886,609,475 | 67.93% | 31.19% | 2022年5月19日 | 2023年6月20日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172,205,410 | 13.19% | 6.06% | 2022年3月11日 | 2023年6月20日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 2,493,190,866 | 191.02% | 87.70% |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司法再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305,214,885 | 45.91% | 1,133,009,475 | 1,015,770,571 | 164.63% | 75.59% |
四、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齐翔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33,009,475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86.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85%;累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1,015,770,57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77.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73%。
2、齐翔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齐翔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齐翔集团所持股份被质押和司法再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3、齐翔集团股份质押和司法再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齐翔集团目前正在积极妥善解决股份质押及司法再冻结事项。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