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齐翔腾达(002408)公司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9:15—15:00。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7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会议地点: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庆文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由公司董事、总经理车成聚先生代为主持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637,583,4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60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

1,623,616,4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1125%;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967,0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91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37,556,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2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950,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2%;反对26,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补选黄业德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杨文杰和高秉政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