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4-03  齐翔腾达(0024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26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翔腾达”)的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将其持有的1,305,214,88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91%)无偿划转给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齐翔集团变更为山能新材料,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签署相关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山能新材料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4、齐翔集团为山能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告知函》,将齐翔集团持有的齐翔腾达1,305,214,8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91%)无偿划转给山能新材料。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齐翔集团变更为山能新材料,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

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股权划转前公司股权结构

(二)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股权结构

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名称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南首
法定代表人朱辉
成立日期1998年7月28日
注册资本4547.945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706040346P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橡胶及制品;销售民用建材、汽车配件、电气仪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不含消费储值业务);代

收水、电费;货币对外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2101
法定代表人李庆文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BW2YADX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

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有利于优化管理架构,提升管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山能新材料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继续履行原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时所做出的承诺事项。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签署相关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无偿划转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