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雅克科技(002409)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409 股票简称:雅克科技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雅克科技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00240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比例

签署日期: 2023年5月5日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雅克科技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雅克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明 ...... 2

目 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未来12个月增持、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9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产业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雅克科技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雅克科技股票95,100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2%,并减持至5%以下
报告书、本报告书《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注册资本9,872,000万元
经营期限201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财政部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2.29%、中国烟草总公司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5.06%、其他股东14.91%
通讯方式010-68576699-22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楼宇光

楼宇光中国北京董事长
张新中国北京董事;总裁
杨鲁闽中国北京董事
严剑秋中国北京董事
王文莉中国上海董事
范冰中国北京董事
唐雪峰中国北京董事
程驰光中国武汉董事
林桂凤中国北京监事会主席
李国华中国北京监事
徐阳华中国北京监事
高洪旺中国北京监事
宋颖中国北京职工监事
徐倩中国北京职工监事
张春生中国北京副总裁
黄登山中国北京副总裁
韦俊中国北京副总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3年5月4日,除雅克科技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股票名称持仓股比
三安光电5.81%
中芯国际(HK)7.55%
华虹半导体13.67%
士兰微5.82%
芯朋微6.62%
国科微8.67%
北斗星通8.56%
国微控股9.36%
赛微电子12.03%
景嘉微7.92%
安路科技-U9.78%
国芯科技6.47%
长川科技5.72%
北方华创7.43%
中微公司15.11%
通富微电13.29%
长电科技13.31%
安集科技6.46%
沪硅产业20.76%
华大九天8.88%
江波龙6.23%
拓荆科技-U19.86%
德邦科技18.65%
芯原股份6.97%
燕东微9.42%
中电港10.63%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二、未来12个月增持、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3月28日通过上市公司发布了减持计划,将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雅克科技股票不超过当时总股本的1%,即4,759,276股。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雅克科技23,796,47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5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减持公司股份95,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2%,减持均价为64.0882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详见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转让前持股数量 (股)转让前持股比例转让后持股数量 (股)转让后持股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796,4765%23,701,3764.98%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雅克科技共计23,701,376股股份,占雅克科技总股本的4.98%。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的雅克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产业基金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所示:

减持数量(万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价格区间(元/股)
9.510.02%2023年5月4日集中竞价64.0882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备置地址: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雅克科技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5月5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
股票简称雅克科技股票代码0024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3,796,476股 持股比例: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95,100股 变动比例:0.02% 变动后持股数量: 23,701,37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不包括本次减持)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