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雅克科技(0024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43,265,0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1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14,466,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06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8,798,3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51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28,831,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8,798,3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64,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97,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31,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40,265,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68%;反对2,999,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31%;弃权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5,798,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830%;反对2,999,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166%;弃权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31,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951%;反对2,999,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046%;弃权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29,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221%;反对2,135,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7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6,662,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846%;反对2,135,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15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696,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2.5932%;反对2,135,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6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20,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64,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97,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31,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10、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蒋益春先生、张昊玳

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1)选举沈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2,742,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09,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76%。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沈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10,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77,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53%。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沈锡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2,700,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66,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05%。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蒋益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39,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06,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40%。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张昊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36,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02,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32%。

表决结果:通过。

1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戚啸艳女士、袁丽娜女士、李锦春先生、吴毅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1)选举戚啸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083,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49,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93%。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袁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06,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7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61%。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李锦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6,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22,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1%。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吴毅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17,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3%。

表决结果:通过。

1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秦建军先生、卞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秦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35,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01,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94%。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卞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22,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1%。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64,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97,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31,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耿晨、冯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