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下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三、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戚啸艳
袁丽娜李锦春吴毅雄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