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的讨论,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戚啸艳
袁丽娜
李锦春吴毅雄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