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2  广联达(002410)公司公告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况。

四、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实施,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推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此页无正文,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永义(签名)

柴敏刚(签名)

程 林(签名)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