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4-02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作出决议,会议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 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制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至议案6、议案10、议案1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7至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对议案7、议案8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周四)至4月22日(周一)期间的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24年4月2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童旭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制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8.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0.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1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数量 | 股东账号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4月22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
010-56403335)交回本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