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敏刚)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柴敏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广联达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柴敏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国际展览公司项目经理,韬睿咨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经理、总监、全球合伙人、人力资本业务负责人,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全球合伙人、人力资本业务负责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上海恺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管理合伙人。本人自2020年4月起任广联达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广联达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广联达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审议通过44项议案;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项议案。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9次,实际出席9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通讯方式出席7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4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广联达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2次会议,审议通过10项议案,听取或审阅10项报告。
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应出席2次,实际出席2次;公司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应出席2次,实际出席2次。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让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的事项。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涉及披露事项的,广联达均及时披露。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广联达披露了1份关联交易公告,即《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人重点关注了交易的背景目标、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以及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等。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建筑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作出的战略调整,经与关联股东协商达成的交易。交易定价依据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机制作为依据,本次减资资金来源于控
股子公司自身现金流。减资完成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统筹管理、提升决策效率,有利于数字金融业务战略聚焦,实现与其他业务的融合发展,有利于数字金融业务转型升级,有效服务建筑产业发展。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4、审核财务信息、内控评价报告
2024年,广联达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5、关注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广联达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本人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6、提名董事、提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3月份广联达变更董事会秘书,6月份变更独立董事,广联达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及提名委员会重点对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7、关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2024年,广联达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8、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广联达全体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评审汇报,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工作情况给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评定绩效,并进行薪酬确认。
9、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2024年,广联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完成出售并终止。由于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广联达终止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各期激励计划的变动调整均表示关注,重点关注发生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不适用
(三)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获取广联达运营情况资料,主要包括广联达定期报送的经营月报等,本人认真研读,深入了解广联达企业经营情况,以便支撑本人更好履行独董职责及科学决策。
2、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企业经营情况、内部审计情况工作汇报,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
3、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年度审计报告,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提示会计师加强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促进公司提升财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
4、参加实地调研考察活动。2024年,本人2次调研考察广联达北京基地,主要对薪酬体系建设及人才激励方面进行座谈交流。
5、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听取了专业人员对《诚信建设》《财务造假犯罪案件解答》的解读和分析,对独立董事履职的理解有了进一步提升。
6、与中小股东沟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通过市场中介、媒体报道等了解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广联达的评价。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2024年,除了线上沟通办公,本人在广联达的现场工作26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五)广联达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良性沟通机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了解广联达经营管理情况,能够及时获取重要信息,广联达也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与本人保持沟通,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广联达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财务总监及财经管理中心、人力资源负责人及薪酬管理部均能协助或配合本人履行职责。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线上参会方式。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5、给予独董适当的津贴。广联达给予独立董事合理水平的津贴,并且津贴标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情况主动调整,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广联达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广联达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广联达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广联达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独立,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相关问题,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柴敏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