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康3:关于收到法院终结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1  必康退(0024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184 证券简称:必康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终结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延安必康”)于2023年11月18日收到预重整管理人转交的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陕06破申3号之八。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2023)陕06破申3号之八

申请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于2023年5月12日作出(2023)陕06破申3号《决定书》,受理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5月15日作出(2023)陕06破申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延安必康破产预重整一案临时管理人。

2023年11月7日,延安必康向本院提出撤回预重整的申请,称目前虽有多名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延安必康的重整计划,并就重整方案与延安必康进行了深入治谈,但因大部分投资人仅对延安必康新能源板块有投资意向,少部分投资人对医药板块有投资意向,无法实现对延安必康的整体资产重组,由于上述客观情况的变化,特申请撤回对延安必康的预重整,后期将针对延安必康名下各产业板块分别进行重整计划。

本院查明,临时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已基本完成债务人资产清查、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核等工作,目前虽有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计划,但尚未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同时延安必康以客观情况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延安必康的预重整申请,对延安必康的预重整程序应当终结。

综上,本院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终结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程序。

二、终结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重整程序终结后,公司存在被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陕06破申3号之八。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