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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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监事会在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及地点 | 会议方式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五届 十四次 | 2022年04月26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 现场会议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对外投资拟签署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1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全票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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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十五次
五届 十五次 | 2022年08月26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 通讯会议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五届 十六次 | 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 通讯会议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全票通过 |
五届 十七次 | 2022年11月17日公司二楼会议室 | 通讯会议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二、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通过审阅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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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七)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九)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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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十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修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
2023年度,监事会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与证监局、证券业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