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丹机电”)分别与客户签订了某两型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型号产品研制合同及非致命弹药类型号产品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8,648.50万元、22,542.0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敏感,公司根据相关对外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具备履约能力。
客户与公司及汉丹机电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高德红外
1、合同标的:某两型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型号产品;
2、交易对手方:客户一;
3、合同金额:8,648.50万元人民币;
4、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5、合同变更及解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6、其他: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依据、研制进度、合同节点考核与支付、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约定、合同验收与交付、信息管理、保密要求、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激励与违约责任、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监督管理、合同生效与终止、附件清单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汉丹机电
1、合同标的:非致命弹药类型号产品;
2、交易对手方:客户二;
3、合同金额:22,542.00万元人民币;
4、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5、合同变更及解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6、其他:合同订立依据、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检验验收和装备交付、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保密等条款做了明确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总金额为31,190.5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2.34%,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得益于高效、创新、一体化的科研生产体系优势,公司率先在国内研制成功了某型号完整装备系统并获得该类系统总体科研生产资质,成为向国家提供重点型号系统总体产品的民营企业。
公司本次签署的合同是继公司收到总体型号项目研制任务通知书后的研制任务合同签订,研制任务通知公告详见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某两型国内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型号项目研制任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本次研制合同是公司在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领域取得的新进展,国内两型升级总体型号项目中标后正式启动研制工作。公司将按照机关要求,根据型号项目节点完成研制任务。未来公司将承接该两型重点总体型号项目的批量生产任务,随着公司型号项目业务比重逐步向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倾斜,将为公司贡献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在非致命弹药产品领域精耕细作,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抢抓机遇,此次签订的两个合同均为汉丹机电成熟产品的追加订货,体现了汉丹机电在非致命弹药产品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
4、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产能等方面基本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