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002414证券简称:高德红外公告编号:
2026-006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持有公司股份1,157,349,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7.10%)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立先生,因其投资的上市公司体外其他创新产业的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计划自前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8,122,08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07,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414,7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黄立先生于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931,314股。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基于黄立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具有坚定的信心,则未按满额占公司总股本3%的减持计划实际实施,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765,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48,781,8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3.49%减少至62.0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黄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1/6-2026/1/15 | 16.57 | 4,270.7361 | 1 |
| 大宗交易 | 2026/1/16-2026/2/25 | 15.62 | 2,005.8500 | 0.47 | |
| 合计 | — | 16.27 | 6,276.5861 | 1.47 |
注:
、黄立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15.34元/股-17.05元/股;
、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55,419.8364 | 36.39 | 155,419.8364 | 36.3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5,419.8364 | 36.39 | 155,419.8364 | 36.3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黄立 | 合计持有股份 | 115,734.9375 | 27.10 | 109,458.3514 | 25.6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933.7344 | 6.78 | 22,657.1483 | 5.3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6,801.2031 | 20.32 | 86,801.2031 | 20.32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71,154.7739 | 63.49 | 264,878.1878 | 62.02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4,353.5708 | 43.17 | 178,076.9847 | 41.7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6,801.2031 | 20.32 | 86,801.2031 | 20.32 |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为支持其个人投资的上市公司体外其他创新产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基于黄立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本次减持未按满额占公司总股本3%的减持计划实际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黄立先生未按满额占公司总股本3%的减持计划实际实施,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行为。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书面告知函件;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