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0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19,906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363,848.49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电科投资计划自2024年1月16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2024年1月16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电科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的通知,电科投资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19,906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363,848.49元。电科投资拟自2024年1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情况:增持主体电科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1月16日收盘后,电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3,627,809股(含2024年1月16日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5039%;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海康、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24,553,7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0.9894%。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电科投资一致行动人中电海康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增持计划,计划自2023年10月1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拟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40元/股(含),具体根据海康威视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9日,中电海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7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72%,增持股份金额200,160,059.77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1月9日,中电海康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号)。
3、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金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2024年1月16日增持金额)。增持所需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电科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1月16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