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于2024年8月20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9%。本次增持后,胡扬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996,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95%。具体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主要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扬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996,477股(包括2024年8月20日增持公司股份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95%。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实施本次增持。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股东 名称 | 增持 时间 | 增持数量 (股) | 增持均价 (元/股) | 增持金额 (元) | 增持 方式 | 增持前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胡扬忠 | 2024年 8月20日 | 360,000 | 26.375 | 9,494,820.00 | 集中 竞价 | 155,636,477 | 1.6856% | 155,996,477 | 1.6895% |
6、胡扬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也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7、胡扬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胡扬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法定期限内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