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6-04-28  爱施德(002416)公司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 吕良彪、葛俊、林斌及张蕊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董事会对 四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吕良彪、葛俊、林斌及张蕊(已于2025 年10 月17 日届满 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吕良彪、葛俊、林斌及张蕊任职期内具有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