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5: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2
证券代码:400177 证券简称:深南5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1)。经事后审查,新增一位一致行动人潘彩玲女士, 故对上述原公告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1)内容的更正
1、公告中“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部分内容:
更正前:
(二)自然人填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姓名
姓名 | 潘彩云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不适用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鹏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信息系统集成、软件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城市建设及运维、建筑智能化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 |
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大厦4207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股东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多人情形的还应填写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 ||
股权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资产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
业务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潘彩云;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更正后:
(二)自然人填写
姓名 | 潘彩云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不适用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鹏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信息系统集成、软件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城市建设及运维、建筑智能化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大厦4207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股东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姓名 | 潘彩玲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不适用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华贸金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化肥批发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3层302室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股东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否 | |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多人情形的还应填写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 ||
股权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彩玲为潘彩云女士的近亲属;潘彩云、潘彩玲与隆安泰系一致行动人 |
资产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彩玲为潘彩云女士的近亲属;潘彩云、潘彩玲与隆安泰系一致行动人 |
业务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彩玲为潘彩 |
云女士的近亲属;潘彩云、潘彩玲与隆安泰系一致行动人 | ||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潘彩云,潘彩玲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潘彩玲女士为潘彩云女士的近亲属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2、公告中“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的内容
更正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 | |
股份名称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增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27,036,978股,占比10.0036% | 直接持股3,586,100股,占比1.3268%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3,450,878股,占比8.6767%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36,978股,占比10.0036%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合计拥有权益 | 直接持股17,090,700股,占比6.3235%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权益变动后) | 40,541,578股,占比15.0002%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3,450,878股,占比8.6767%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541,578股,占比15.0002%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无 | 不适用 |
更正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 | |
股份名称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增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27,693,978股,占比10.2467% | 直接持股3,586,100股,占比1.3268%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4,107,878股,占比8.9198%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693,978股,占比10.2467%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41,198,578股,占比 | 直接持股17,090,700股,占比6.3235%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24,107,878股,占比8.9198%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15.243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198,578股,占比15.243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无 | 不适用 |
3、将公告中“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的内容
更正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潘彩云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更正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潘彩云、潘彩玲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增的一致行动人潘彩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57,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0.2431%。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前期的披露时点产生影响。
2.除上述更正外,《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1)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