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康盛股份(002418)公司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良耀)

本人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审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会议期间,本人事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会议审议事项取得充分沟通,认真核阅相关材料,并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决策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 1月11日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和股东担保的议案》。同意
2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 1月28日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3N/A2022年3月3日1、《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
4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 3月15日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5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 4月28日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4、《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 5、《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 6、《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6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 6月29日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
7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2022年 7月20日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8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2年 8月29日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9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2年 10月28日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
10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2年 12月12日1、《关于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的议案》; 4、《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保证了候选人提名程序的合规性。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研讨公司重大决策安排,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参观生产

厂房,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的经营生产状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必要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效建议,并监督公司规范经营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强化自身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规章制度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继续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良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俞波)

本人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审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会议期间,本人事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会议审议事项取得充分沟通,认真核阅相关材料,并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决策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

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 1月11日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和股东担保的议案》。同意
2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 1月28日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3N/A2022年3月3日1、《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
4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 3月15日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5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 4月28日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4、《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 5、《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 6、《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6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 6月29日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
7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2022年 7月20日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8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2年 8月29日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9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2年 10月28日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
10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2年 12月12日1、《关于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的议案》; 4、《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忠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保证了候选人提名程序的合规性。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研讨公司重大决策安排,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参观生产厂房,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的经营生产状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必要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效建议,并监督公司规范经营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强化自身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规章制度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继续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俞波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在军)

本人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审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会议期间,本人事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会议审议事项取得充分沟通,认真核阅相关材料,并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决策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 1月11日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和股东担保的议案》。同意
2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 1月28日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3N/A2022年3月3日1、《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同意
4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 3月15日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5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 4月28日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4、《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 5、《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 6、《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6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 6月29日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
7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2022年 7月20日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8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2年 8月29日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9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2年 10月28日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
10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2年 12月12日1、《关于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的议案》; 4、《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忠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保证了候选人提名程序的合规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参观生产

厂房,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的经营生产状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必要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效建议,并监督公司规范经营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强化自身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规章制度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继续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在军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