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定于2023年9月1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业经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8:30-11:30和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明珠、王佳雯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18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 |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本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 |||
联系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持股数量 | 股东账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备注 | |||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3年9月18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