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7  天虹股份(002419)公司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002)》,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持有天虹股份159,252,753股(占天虹股份总股本比例

13.62%),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天虹股份不超过11,688,477股股份(占天虹股份总股本比例1%)。

公司于近日收到五龙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4月16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五龙公司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6日4.61-5.661,168.831%
合 计1,168.83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五龙贸易合计持有股份15,925.275313.62%14,756.445312.62%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925.275313.62%14,756.445312.6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五龙公司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2024年4月16日,五龙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五龙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曾承诺:除公司既有的约定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4.五龙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