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则的要求,对达实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号)核准,公司向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210,2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30元,扣除与各项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9,073,916.4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926,082.89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于2023年2月2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000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使用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847.00 | 19,000.00 |
2 | 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4,289.00 | 12,000.00 |
3 |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 19,373.00 | 18,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 | 20,092.61 |
合计 | 76,509.00 | 69,092.61 |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预计公司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维保有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正在占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的金额合计不超过1.5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4、资金来源
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以下为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王兴生 | 赵婵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