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为杨光远先生、李忠先生,持续督导期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长江保荐对募集资金仍存在督导义务。
近日,公司接到长江保荐通知,长江保荐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李忠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长江保荐现委派李振东先生接替李忠先生担任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李振东先生的简历见附件。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杨光远先生、李振东先生,持续督导义务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李忠先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李振东先生简历李振东先生,保荐代表人。曾先后参与或主持了再升科技、华达科技、厦门精图、毛戈平、致远新能、川宁生物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巨轮股份、湖北广电、中来股份非公开项目、科伦药业配股项目;中材科技、科伦药业公司债项目及广宇发展、世纪华通资产重组项目等。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投行理论和实践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