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资本: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证券投资的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
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审批范围内通过公司自有账户进行证券投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提升自有资金收益率。
(二)投资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参与股票非公开发行及战略配售、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持牌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投资中心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投资标的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同时通过适当的分散投资策略、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法律风控部将按照风险偏好及风险监测指标监控风险,如发现达到预警或超限情况,有权报告管理层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审计。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