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3-052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健康医产”)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申请不超过15,800万元(含)授信额度,公司将按对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8,690万元。
相关公告详见2023年4月29日及2023年5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向大健康医产提供贷款14,800万元,期限为2年,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8,14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0750152492R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健成立日期:2003年5月30日注册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现贵州百灵制药厂西北侧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类)(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日用品、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农副产品、五金交电、中药材种植(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医药用化学试剂、毒性中药饮片的销售;代储代配;医药、医疗及健康软件技术开发、技
术运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药、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及咨询服务;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的经营、配送、储存、科研服务;医药、医疗器械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仓储及相关服务(除危险品);大健康医疗医药产业项目运营;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2、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2022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1 | 资产总额 | 308,569,305.67 | 313,985,469.68 |
2 | 负债总额 | 277,144,650.79 | 278,079,075.75 |
3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0 | 0 |
4 | 净资产 | 31,424,654.88 | 35,906,393.93 |
5 | 营业收入 | 277,160,992.65 | 124,852,120.93 |
6 | 利润总额 | 8,258,344.10 | 5,522,850.20 |
7 | 净利润 | 7,019,592.48 | 4,481,739.05 |
8 | 信用等级状况 | AAA | AAA |
大健康医产非失信被执行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债务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保证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及期限:14,800万元,2年期
3、保证金额及保证方式:根据保证人在借款人的持股比例即55%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即担保金额为8,140万元。
4、保证期间: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业务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单笔业务主合同项下系分期还款的,该单笔业务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单笔业务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承兑、保函及其他业务,导致债权人垫款的,该单笔业务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单笔业务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该单笔业务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单笔业务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单笔业务项下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解除单笔业务项下主合同的,该单笔业务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债权人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保险金、公证费等。
五、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