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ST百灵(002424)公司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 号贵州 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牛民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30 人,代表股 份454,556,8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2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 人,代表股 份415,728,9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4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8 人,代表股份38,827,89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26 人,代 表股份47,365,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 人,代表 股份8,537,2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8 人,代表股份38,827,89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2%。

公司董事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 如下决议:

提案1.00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5,507,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3%;反对8,443,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8575%;弃权60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

同意38,316,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0.8952%;反对8,443,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58%;弃权605,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790%。

提案2.00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46,221,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63%;反对7,6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936%;弃权63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

同意39,030,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2.4025%;反对7,6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31%;弃权636,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3444%。

提案3.00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40,42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909%;反对13,801,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363%;弃权3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同意33,232,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0.1625%;反对13,801,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89%;弃权330,9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86%。

提案4.00 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43,895,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45%;反对10,440,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2969%;弃权2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同意36,703,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7.4904%;反对10,440,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430%;弃权221,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666%。

提案5.00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同意186,35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899%;反对22,193,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6336%;弃权1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同意25,01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2.8067%;反对22,193,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564%;弃权159,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3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郑锡国律师、兰怡焘律师接受委托,对公 司2025 年度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律师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 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 决议;

(二)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