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文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03月0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03月0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雅珊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0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