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辉)

查股网  2024-04-26  胜利精密(002426)公司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辉)本人作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执业律师。曾任职于南通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并作为访问学者赴日本讲学,先后兼任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负责人,兼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深圳市梵融教育基金会发起人兼理事、深圳市鹏鼎公益基金会理事。本人于2018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3年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类型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3030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查,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及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适当督促。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以及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认可的事前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对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在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主动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间,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售资产进展等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以及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经营动态及财务状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协助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履行职权。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勤勉独立,有效履职

2023年任职期间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动检查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3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经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黄 辉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