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含)且不超过2,500万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5月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030)。
一、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人、7月4日、8月3日、9月4日和10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2024-035、2024-039、2024-046和2024-048)。
2、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即3,402,625,916股)的0.44%,最高成交价为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341,38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
数量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情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本次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本次回购回购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2024年4月30日) | 本次回购后(2024年10月29日)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5,739,222 | 0.756% | 26,025 | 0.00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10,078,944 | 100.219% | 3,402,599,891 | 99.999%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 - | 15,000,000 | 0.441% |
总股本 | 3,435,818,166 | 100.975% | 3,402,625,916 | 100.000% |
注:1、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了王汉仓所持的公司12,949,6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其中5,470,547股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2、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0,242,6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用于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