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1  尤夫股份(002427)公司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披露了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近日公司收到公司管理人通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管理人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公司管理人协助事项如下: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1、冻结上海垚阔在公司管理人账户存款人民币41,577,741.86元;冻结上海垚阔存放于公司管理人账户内的公积金转增股共计18,757,572股股票。

2、冻结期限一年,自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26日止。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协助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重整计划里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2笔违规担保以及3笔其他历史遗留负债,关于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在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不能全部承担的情形下,由上海垚阔以担保的资金或者股票予以补足。为此,上海垚阔向公司、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了保证金5,902.17万元,将其持有的4,484.02万股公司股票出质给公司及管理人认可的第三方,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布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仍将根据重整计划继续执行,但由于上海垚阔持有的公司股票以及在公司管理人处保证金和待分配股票全部被冻结,若尤夫控股减持股票所得不足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剩余资金的归还时间。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