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8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80,4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2元,共计募集资金971,499,998.52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486,999.9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4,012,998.5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40,000.00元后,本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0,672,998.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6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状态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335061701018010159248 | 本次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1205210029001679669 | 本次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 363669075119 | 本次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 | 8110801013000042569 | 本次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 | 52010154500001297 | 本次销户 |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方正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近日分别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