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减持最新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5  尤夫股份(002427)公司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减持最新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管理人账户股票减持提示性公告,管理人将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12个月内处置相关股票专项用于解决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减持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近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截止2023年12月13日,管理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均价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集中竞价交易截至2023年12月13日6.295元/股2707.58622.75

注:上述数据之间计算后如有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合计持有股份9425.09159.566717.50536.8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9425.09159.566717.50536.8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上述数据之间计算后如有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上述股票数量不包括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已过户至其他债权人/股东的股票数量。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管理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管理人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管理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